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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双柏县县级“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23个行业39个事项)

索引号:sbxsjj1 -/2025-0328002 公文目录: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 成文日期: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25年03月28日

2025年度双柏县县级“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23个行业39个事项)

序号

行业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对象

检查主体

责任分工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检查层级

1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联合抽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劳务派遣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11月30日前

县级组织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1

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联合抽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用人单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2户

2025年11月30日前

县级组织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建筑工人实名制监管(一金七制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

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

公安部门

 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3

人力资源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联合抽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2户

2025年11月30日前

县级组织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4

保安行业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公安部门

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支队

县公安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4-10月

县级组织实施

消防部门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5

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许可及备案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公安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许可及备案等情况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许可及备案企业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

县公安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4-10月

县级组织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检查。

6

代理记账行业

代理记账机构抽查

财政部门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执业质量和村集体经济委托代理记账情况

代理记账机构

县财政局、县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县财政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20%

2025年10月底前

县市级组织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税务部门

税务检查。

7

中小学校

学校联合抽查

教育体育部门

学校办学情况、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校服等检查。

县内各中小学校

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3%

2025年3-10月

县级组织实施

市场监管局部门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校服等质量安全检查;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

学校传染病防治、教学生活环境、生活饮用水检查。

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发起,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4-10月

县级

公安部门

信息网络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9

非煤矿山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应急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非煤矿山企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3月至11月

县级

市场监管部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

消防安全检查。

10

工贸行业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应急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工贸企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3月至11月

县级

市场监管部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

消防安全检查。

11

宾馆、旅店业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公安部门

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宾馆、旅店

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发起,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2户

2025年1-12月

县级

卫生健康部门

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

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12

汽车(新车)销售业

销售市场部门联合抽查

工业商务科技部门

汽车(新车)销售行为合规检查

新车销售市场
经营主体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市监局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牵头发起,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县级组织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

新车质量检查

13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部门联合抽查

工业商务科技部门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资金管理情况的检查;

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发卡企业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市监局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牵头发起,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县级组织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

预付商业合同检查

14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网约车经营人)检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发起,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30%

2025年3-11月

县级组织实施

公安部门

是否存在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情况;车辆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等安全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员是否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

网约车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检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情况;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情况。

15

统计调查企业

一套表调查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统计部门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在全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中一套表调查单位

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统计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2户

2025年3-11月

县级组织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16

林草种苗

林业草原监督检查

林业主管部门

林草种苗监督检查

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

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实施检查。

5%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县级组织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17

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

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利用情况的检查

林业主管部门

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的监督抽查

经批准的人工繁育、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

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实施检查。

1户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县级组织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检查

18

种子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6户

2025年4月-10月

县级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19

饲料、饲料添加剂

饲料、饲料添加剂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经营企业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6户

2025年4月-10月

县级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20

畜禽、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加工

种畜禽部门
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2户

2025年4月-10月

县级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21

涉税涉费企业

涉税涉费事项抽查

税务部门

涉税涉费事项检查

辖区办理营业执照但未进行税务信息确认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税务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

2025年4-10月

县级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22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场所和雷电易发区的矿区)

防雷安全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

气象部门

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测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场所和雷电易发区的矿区)

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

县气象局牵头发起,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3%

2025年11月30日前

县级组织实施

应急管理部门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23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易发区旅游景点)

防雷安全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

气象部门

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测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易发区旅游景点)

县气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气象局牵头发起,县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5%

2025年11月30日前

县级组织实施

文化和旅游部门

3A及以上重点景区(雷电易发区的旅游景点)检查。